2262 65.P0403 成唯识论本文抄 (45卷)〖〗

2018-9-23 10:41 32103 0
简介
2262 65.P0403 成唯识论本文抄 (45卷)〖〗 《大正藏》第65卷No.2262  No. 2262 论第一卷本文抄一目次  辨教时段  宗家意立几时教耶  证果回心  互执有空  如来为除  爰引六经  深蜜三时  深蜜经 ...

2262 65.P0403 成唯识论本文抄 (45卷)〖〗


论第二卷本文抄九目次

  新熏本有段
  五种姓别
  真如所缘缘
  转识赖耶
  自类相生
  若唯始起
  小乘可尔

  论第二卷本文抄九

  新熏本有段
  问。护月论师意证本有种子引五种姓别文。尔者通证漏无漏法尔种欤。为当唯无漏证欤。
  又方问。本有师意引五种姓别文。尔者此文唯楞伽经欤。将通瑜伽等说欤。
  又方问。论中述护月义引经论说证本有种子。尔者以说毕竟无性文可证有漏本有种子耶。两方。
  论云。此中有义。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云云)。
  疏云。初唯本有。上古已来多说如此。今护法论师。叙近者护月等义○此即标宗(云云)。
  论云。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
  疏云。自下第三引证有三也。初引有漏无漏通经。次引唯无漏经。后有漏例同。大庄严论亦引此经。名无尽意○故知有漏无漏种子皆是无始法尔而有(云云)。
  论云。又契经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义。
  疏云。此下第二是阿毗达摩经。即大乘通用○此合二经(云云)。
  论云。瑜伽亦说。诸种子体。无始时来。性虽本有。而由染净新所熏发。
  疏云。此下所引如瑜伽论第三卷说(云云)。
  论云。诸有情类。无始时来。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种子皆应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阙三种菩提种子(云云)。
  疏云。又第三卷次前上文○即二论证有无漏种皆是本有(云云)。
  论云。如是等文诚证非一。
  疏云。此即曲结有漏无漏合法尔经(云云)。
  论云。又诸有情既说本有五种姓别故。应定有法尔种子不由熏生。
  疏云。此第三引经论通证。即是十卷入楞伽第二卷。无上依经上卷。善勇猛般若第一卷。大般若第五百九十三卷。说前种姓。大庄严论第一卷末种姓品。及此瑜伽第二十一声闻地。皆说有五种姓别。故应定有法尔无漏种子不由熏生(云云)。
  论云。又瑜伽说。地狱成就三无漏根。是种非现。
  疏云。第二偏引无漏本有。即瑜伽论五十七卷(云云)。
  论云。又从无始展转传来法尔所得本性住性。
  疏云。此地持·善戒经·菩萨地并是。第一种姓品云(云云)。
  论云。由此等证。无漏种子法尔本有。不从熏生。
  疏云。即结无漏。由此三文。证无漏种法尔本有不新熏生(云云)。
  论云。有漏亦应法尔有种。由熏增长。不别熏生。
  疏云。下准有漏亦法尔有(云云)。
  灯云。论又诸有情等者。本疏云。唯引无漏。初引三文。后结。一引楞伽五性。皆是有性故。第二瑜伽三无漏根。第三地持等性种姓文。皆唯无漏。然疏中并明无上依等者。通举诸教。意取法尔无漏种子。故疏云。故应定有法尔无漏种子不由熏生。言通证者。是得错本。又见通举。谓证二种者。不得疏意(云云)。
  周记云。灯言通证等者。本疏引教意。证法尔无漏种。不欲通证余说。本疏有通证言。是得错本(云云)。
  常腾记云○要集之中。述本疏意云。基云。此文通证有漏无漏。入楞伽·无上依·善勇猛般若·瑜伽等。皆说有种姓别(云云)。
  文义五云。又诸有情既说本有等者。基说。此文通证有漏无漏。入楞伽·无上依·善勇猛般若·庄严论等。皆说有五种姓别。测释。别证无漏。余同前说。以无漏五种姓别故。观解。此即通证○四证无漏。一证有漏。此中自有别结文故。证曰。胜鬘·无上依·瑜伽五十二。立四种姓即无不定。善勇猛立四种姓无无性。入楞伽立五性。无无性。庄严·瑜伽二十一·显扬二十一。唯立二种。谓有性无性而阙余三。合如是等教。具足五性差别。上来二经一论通证漏无漏。证已总结。此下别证无漏有漏。此中但引五性不同。而未释成。今欲释成故。言故应定有。非是结也。凡言结者。理必先释。后方结也。上来未释。如何有结。又以无漏种五姓差别不由无漏。如何得言一证有漏。此文不同彼前所引瑜伽第二引文不释。以文显一切种言通有漏故(云云)。
  问。决择分中。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云云)等者。说净法因缘欤。将说所缘缘欤。两方。
  问。尔者以真如实为净法因缘欤。
  论云。有义。种子皆熏故生○无漏种生亦由熏习。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是出世心种子性故(云云)。
  疏云○摄论第三卷出世净章中。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习起故。又瑜伽论五十二说。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与此文同(云云)。
  秘云。疏五十二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者。案彼论云。诸出世间法○种子所生。释曰。相传天竺略有三释。一唯新熏宗。胜军论师。自有两解。一云。诸佛菩萨由证真如。展转流出十二分教。见道已前胜解行地。缘彼经教。作所缘生从本为名。名从真如所缘缘生。二云。初地出世圣道。一从世第一法。为增上无间二缘而生。二从真如所缘缘生。二本有宗。护月论师。亦有两人。一云。本有无漏种子为增上缘。真如为所缘缘故。顺解脱等善根得生。二云。本有无漏种子为因缘。解脱分等为增上缘。世第一法为无间缘。真如为所缘缘故。初地出世间法得生。论从后缘。隐前不说。云从真如所缘缘生。三新熏合。戒贤师释。与第二师义意同也。更有同异。具如彼抄(云云)。
  肝心云。又五十二说○者。异说非正义。云何新熏合用宗。戒贤论师等云。本有无漏种子而为因缘○论从后缘隐前不说。云从真如所缘缘生。护法正义亦同此说(云云)。
  瑜伽论五十二(摄决择分)云。复次我当略说安立种子○谓于阿赖耶识中。一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是名安立种子○问。若此习气摄一切种子。复名遍计粗重者。诸出世间法从何种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种子为种子生。不应道理。答。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非彼习气积集种子所生。问。若非习气积集种子所生者。何因缘故建立三种般涅槃法种姓差别补特伽罗。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种姓补特伽罗。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缘缘故。答。由有障无障差别故。若于通达真如所缘缘中。有毕竟障种子者。建立为不般涅槃法种姓补特伽罗○若有毕竟所知障种子。布在所依。非烦恼障种子者。于彼一分建立声闻种姓补特伽罗。一分建立独觉种姓补特伽罗。若不尔者。建立如来种姓补特伽罗。是故无过(云云)。
  同抄十三云○问。诸出世间法○种子所生者。备景法师云。若欲入解脱分时。观十二部经教法。此教迷从清净法界出。由缘此教。乃至在入决择分位。将证见道已。前缘教为境修习。多修习力故。故言真如所缘缘。入见道已。此缘见道无漏之智。本无无漏故。今缘真如。既着即熏成种。即现行智以真如为所缘缘之种子生。即此种子不从因缘生。唯有前世第一法为等无间缘。俱有法为增上缘。真如为所缘。至后念已即从因缘者。又解。即由决择分。世第一法缘真如教法为所缘故。以此为因缘种子生见道智。即说世第一法名真如所缘缘种子。以缘教法影像真如修习为缘故。言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此是胜军论师义。即以此文故。言一切皆从新熏成。护月释云。其自身中本有无漏种。由在解脱分等位中。缘教法故。名真如所缘缘。当于此时。熏种遂增。由本有种故。得入解脱分位。又入见道时。由前已习缘真如观。今得成就。缘着真如。真如即是所缘缘。本有无漏之种乃能生此现行智果。由缘真如为境。种方生现行故。言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若护法菩萨与护月同。然是解脱分位。更生无漏种子。至见道。见道正见从此亲生。本有种为增上缘助。景师云。更为护法等释以真如为所缘者。自种子生故。言真如所缘缘生。生其四缘具足。若自相传及泰师云。如胜军师。新熏无漏种。初地方有或不从因缘生当于此时。以真如为所缘故生。又用世第一法为因缘生。同前如护月论师云。本无漏种非今方有。其真如亦是本有。无漏之种性缘真如。真如所缘缘摄。见道正见用本种生故。其真如所缘缘种生。如护法菩萨。本无漏种如护月师。要更新生无漏种子。方得正智新起。新熏熏种若生果时。皆能缘如即种姓有。以真如为所缘缘故。从此种生。故言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又若无新熏熏种。必无生果。今说新熏者。就胜而说。故言真如所缘缘种子生(云云)。
  余师抄可勘合之。
  惠日论第二(真如为种谬五)云。有义。瑜伽论云。出世间法从何种子生○种子所生。西方两释。一护法等云。此是缘真如智以真如为所缘缘故。名真如所缘缘种子。二难陀等云。是闻熏习种子从佛正体智为名。名真如所缘缘种子。此二俱非。何以故。论云。若非习气积集种子所生者。何因缘故。建立三种般涅槃法种姓补特伽罗。及建立不般涅槃法补特伽罗。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缘缘故。准此难意。真如皆有无其胜劣。因何分三乘性及有无性。不可。答家以非一切皆有智种答。难家将一切皆有真如为难。为难之法牒释难故。同一文故。又论自为问答。不可言难家不得答意。故知答家以真如为种答。难家即云不得。有无不同。故知真如能为种生。同大般若真如虽生诸法。真如不生者。此亦不尔。所以者何若以真如为种生法。过失如前指。不平等因。为妄中说云二师释与论相违者。此亦不然。释不违论。何以故。答意以真如为所缘缘。能缘智种为出世法因。难意夫以如为所缘。所缘既遍有。能缘亦应一切皆成。何故得立有无性别。若即真如为种能生。应但云从真如种子生出世法。何须云真如所缘缘种子生○又若真如为种亲生出世间法。略有四过。一前后相违过。自前本性门中。即说无漏从有漏心生。今说如生。定从何是。二门相违。二圣教相违过。瑜伽论摄种子义中。皆云一刹那灭者。生已无间即灭坏故。无有常住得成种子。于一切时无差别故不可。难云。法尔种子不与能熏相应熏成。何得名种子者。不尔。七义释种子义。能熏所熏释熏习义。又本有种由熏增长。不说熏生。说熏生者。是新熏种。三自宗相违过。违佛性论。有体生无体。若许真如新生出世。即应云二有体生有体。何故说一。四进退相违过。若从有漏生无漏者。便违五十二。不说粗重自相种生故。更有多过。如前已辨(云云)。
  上文解本性住种姓谬有多难可见。
  同第四云。问。若不许真如为佛正因。如何佛地论说。真如理为佛正因。信般若等为佛缘因。瑜伽复云。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答。此二论文如前已会。今更重释云。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者。假说所缘缘为种子。真如实非有为法种。如说信般若等为四德种。法身四德非彼所生。是常住法由彼显故。假名为种。故梁论云。闻熏习但是四德道种子。四德道能成显四德。四德本来是有。不从种子生。从因作名故称种子。准此故知。四智心品缘彼如生。假说真如名为种子。若许真如实是种子能生有为。即违瑜伽种子七义第一无常法为因等。亦违佛性论三性中一有体能生有体文(云云)。
  摄论神泰疏第四。廓疏第四。并中边义镜章第四。总聊简。八卷私记第七等。具可勘合。
  问。转识赖耶相望互为因缘方如何。
  论云。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此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互为因果。摄大乘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云云)。
  疏云。论如契经法至亦常为因性。述曰。第二引教成前理。此引阿毗达磨经也。诸法于识藏。能摄藏也。谓与诸识作二缘性。一为彼种子。二为彼所依。识于法亦尔。所摄藏也。谓诸转识与阿赖耶亦为二缘。一于现法长养彼种。二于后法摄植彼种。互相生故。所生为果。即显互亦能为因也。常为因性者。显此二法更互亦常为因。显非异此而有因也。故常言亦通果。常为果故。于果说互。于因说常。影略故也。如摄大乘第二卷说。瑜伽师论五十一中。广说其相(云云)。
  灯云。摄大乘说。阿赖耶识等者。彼论第二。引瑜伽论第五十一云。何建立互为缘性转相。谓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一为彼种子故。二为彼依故。为种子者。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因缘也。为所依者。由执色根。五识依转。等增上缘也。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殖彼种子故。长养种子者。谓如如依止阿赖耶识。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同生同灭。熏习阿赖耶识。后后转识转更增长。转更炽盛。转明了转。此因缘也。准此。但似与后后转识为因缘。不言与赖耶而作因缘。今解此意言。长养彼种子故。谓同生灭熏习阿赖耶识。即熏八识义。且此意望种子赖耶为因缘性。言与赖耶为因缘性。影显生现持诸熏习令转识生。不尔。与前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何别。又是转识与转识为因。非赖耶因也。又前赖耶且望与现转识为因。影显亦与彼种为因。此中转识且望赖耶种子为因。影显亦与现行为因。何故如是。生转识种。现能熏胜。隐八不言。生现第八。种子因胜。隐现不言。故但说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即现熏种。现是种因。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者。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阿赖耶识者。此约业种引当异熟为增上缘。言谓彼熏习种类者。业种是彼名言种类。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即显由业彼方得生。不尔。异熟不能生故(云云)。
  瑜伽论五十一云○若略说阿赖耶识由四种相建立流转○云何四相建立流转。当知建立所缘转故。建立相应转故。建立互为缘性转故。建立识等俱转转故○云何建立互为缘性转相。谓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一为彼种子故。二为彼所依故。为种子者。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为所依者。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五种识身依之而转。非无执受。又由有阿赖耶识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非无意根。复次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故。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者。谓如依止阿赖耶识。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如是如是于一依止同生同灭。熏习阿赖耶识。由此因缘。后后转识善不善无记性。转更增长。转更炽盛。转更明了而转。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者。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阿赖耶识如是为彼种子故。为彼所依故。长养种子故。摄植种子故。应知建立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性转相(摄论不引此字)。
  无性摄论二云。论曰。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诸法于识藏○亦常为因性。释曰。此中为显阿赖耶识与诸转识更互为缘。引阿笈摩令其坚固故。说诸法于识藏等。又如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说。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互为缘性(云云)(世亲摄论第二不引本论也)。
  上文云。论曰。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卢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释曰(云云)。
  显扬论第十七云。问。互为因相建立云何。答。阿赖耶识与彼转识为二种因。一为诸种子生因。二为所依止因。种子生因者。谓诸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生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种子而生。所依止因者○复次转识与阿赖耶识为二种因。一于现法中长养种子故。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故。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者。谓随依止阿赖耶识。如是如是善不善无记转识生时。于一依止同生同灭。如是如是熏习此识。由是因缘故。后后转识善不善无记性转。复增上转。复炽然转。复明了而得生起。于后法中摄植彼种子者(云云)。
  问。阿毗达磨经颂意如何。
  疏云(如上)。
  梁摄论第二云。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者。若本识作诸法因。诸法为果。必依藏本识中。若诸法作本识因。本识为果。必依藏诸法中。此二互为因。亦恒常为果者。若本识为彼因。彼为本识果。彼为本识因。本识为彼果。如此因果理。有佛无佛法尔常住(云云)。
  摄论疏三云。言诸法者。转识也。于识藏者。于赖耶中藏也。言识者。阿赖耶识也。言于法亦尔者。于转识中藏亦同转识故。故亦尔下两句重显。言更互为果性者。显上所藏诸法及识也。亦常为因性者。显能藏识乃诸法(云云)。
  显幽抄七本云。诸法于识藏者。即前七识名诸法。熏得一切种子在第八识中持。即第八识能含藏诸法种子故。即前七识与第八作二缘。一名因缘。二为增上缘。识于法亦尔者。即第八与前七识作因缘。作增上缘(更广)。
  四分义私记下云○此颂意云。七转识诸法种子现行第八识处藏之。即七转识因。现行第八果也。又现行七转识熏成第八种子。即七转识果。第八识因也。互为因果。一切之时有因缘之义(云云)。
  秘云(论三)论界是因义等者。有云。界有三义。一者因义。二是性义。三者种也。今依因义以释界言。疏唯取种。今取现行。与所持种体不异故。说现亲生名之为因。现识亦名种子识故。因相唯取现行识故。故下依用但说现依。不说种也。详曰。界若现识即依无别论主何故别解二耶。界置亲生诸法之言。依不云耶。夫言亲者是因缘义。现八如何能为因缘。不能熏故。又现与种虽不名异。亦不得一。一既不成。取种何失。又前因相亦非唯现。又义不同。不可为证。既有多违。今还依疏(文)。
  问。付种子生现行因缘。且以第八自证望转识。可为真因缘耶。
  灯上文云(如上)○若尔。现八但为种依。不生杂染。何名彼因。答。种是识用。不一异故。摄用归体。说为法因。无漏法种能所治别。故不说之。若直取种。无漏应取。又识显现。种子沉隐。以识能持彼种子故。说识为因。义显种子。如说闻熏为出世种。义显本有。无漏为因。说杂染法与阿赖耶为因缘者。应知亦尔。又亲因缘及增上缘。皆名因名缘。经颂俱名因。论释俱名缘。设就增上。名互为因。亦复无妨。持彼熏彼之种子故(云云)。
  论上文云。诸有漏种与异熟识体无别故。无记性摄。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善等(云云)。
  疏云。此有漏种与本第八体无别故。性类是同。唯是无记○能所生法皆通善等。故通三性。谓此种子本能熏习现行之因。及后所生现行之果。皆通三性。故言因果俱善等性。即是功能差别门说。非依体门性唯无记。如前已说(文)。
  论云。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云云)。
  疏云种望所依及所生果。为不一异。此即立宗。何所以然○本识是体。种子是用。种子是因。所生是果。此之二法理应如是。不一不异。本识望种。四出体中摄相归性故皆无记。种从现行望于本识。相用别论故通三性。若即是一。不可说为有因果法有体用法。若一向异。应谷麦等能生豆等。以许因果一向异故。不尔。法灭应方有用。以许体用一向异故。用体相似。气势必同。果因相似。功能状貌可相随顺。非一向异(云云)。
  演秘。摄论二。瑜伽五十二。摄论廓疏三等。广可见之。体用不一不异外。委细解之。
  论七云。此识为体故立识名。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种识一言简非种识。有识非种种非识故。又种识言显识中种。非持种识。后当说故(云云)。
  疏七末云。论此为体至无别性。述曰。种子以识为体。故立识名。以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种子依本识自体分。亦即名种子识。与识不一不异。若为相分亦识所变。体即是识。非离识外别有体性。故立识名○论又种识言至后当说故。述曰。此中所显本识中种。非谓持种名为识种第八识也。以第八识后展转力现助缘摄。非因缘故(云云)。
  北抄云。识者现行第八及种子第八识。此二与诸法作二缘性。种子第八识望诸法。为彼种子。现行第八识望诸法。为彼所依(云云)。
  惠日论第二云。又若第八体为诸法正因。亦违瑜伽摄大乘等种子之义。心体是一。许亲生多。何名引自果及以性决定。又复一因何能通生善不善等。若许尔者。同一因论。成不平等。涅槃二十二云。一切诸法异因异果。亦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从一因生。以此故知。因果各别。由阿赖耶具三相义。因相之中具种种界。虽非离第八。亦不即赖耶。体用因果理应尔故。故阿毗达磨经云。诸法于识藏○又云。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以此故知。藏识之中有种种界。非即第八。然华严楞伽说心染净能生一切者。摄用归体。摄余从识。故不明违(云云)。
  演秘上文(能所藏三释正不之文)云。现望于现。因缘岂立。现不亲能生于现故。若言非因。由有其力。与因名者。现望于种。何不许乎。岂现望种。无有力耶(云云)(余文如上)。
  显幽抄五末云○又前七识望第八识。亦互为因者○问。如何第八识与前七因缘缘耶。答曰。第八识能含藏前七识种子。种子生现行。从他第八所持种子中生。即第八识与前七识为因缘缘。以前七种子皆是第八识相分摄故。生前七现行时。但从第八相分种子生也。即第八能生前七识。故名因缘缘义○问。第八识中有第八种子。有前七识种子。取何种子与前七识为因缘缘。答曰。但取第八识所持相分。前七识种子能生前七识故。即第八识与前七识为因缘者。亦是增上缘中说因缘义也。但是第八识自证分与种子力令生前七识。现行自证与前七识亦有因缘缘义。即前七第八互为因缘缘义也(云云)。
  问。付现行熏种子因缘。且转识熏第八识种耶。
  又方问。相分熏种耶。又有证文耶。
  疏三本云(能熏段)论唯七转识至可是能熏。述曰。总结也。即能缘中七转识心所等为能熏。若为相分。何法为障。即第八识为六七识之所缘故。为相分熏。何分为能熏。唯自体分。如自体分唯受熏故。见分体故(云云)。
  秘云。疏若相分相熏何法为碍者。有何法障不令变为相分熏耶。障法既无。故得熏矣。疏如自证分等者。若尔。何故言见相熏。答约用而说(云云)。
  显幽抄七云。问曰。此七识四分何能熏荐福。答曰。唯自证分及相分能熏也。余见分及证自证分不能熏也。以见分是用不能熏。证自证分是后边故。以沉隐故不能熏也。唯自证分相分能熏也。此不尔。今言能熏者。但取见分相分能熏种也。问曰。相分是色也。如何能熏种也。答曰。但是见分与相分令相分熏种也。问曰。见分岂谁与力能熏种耶。答曰。见分是自证分与力故。令见分熏种。即自证分不熏种也。以自证分是体与用力故。若说体用不相离者。即摄从体。亦自证熏者。亦得其实是见分及相分熏种也(云云)。
  论第八云。前七于八所缘容有。能熏成彼相见种故(云云)。
  疏第八云○谓前五识为能熏。成彼第八相分色等相分种故。是第八见分所缘缘。第七识为能熏。成彼第八见分种故。是自证分所缘缘○第六识若缘第八见相而与熏种。即双熏彼二分种子(云云)。
  秘六云。有义。初解乃非顺教。论云。能熏彼相见种。能熏自种。何得称彼○又观疏意。通于种现。不障能熏见相种子为八所缘。但以论有熏彼之言故。约熏于八相见说。今既局断故为难据(云云)。
  以此等文可成长养彼种子之意也。
  显幽抄五末云○疏文前七识望第八识亦互为因者。即第七识能熏第八见分种子。即第七望第八为因缘缘。以亲辨得见分种子故。今是增上缘中以明因缘缘。以现行熏种子是增上缘中说也。第六识缘第八识时。与第八识熏得见分种子。即第六与第八相见为因缘缘也。以亲果故。前五识能熏第八相分种子。即五识现行望第八种子名因缘缘也(云云)。
  问。转识赖耶有现行熏种子因缘(云云)尔者可具性决定引自果义耶。
  灯六(论八十五依处)云。要集又云。如三性第六缘第八见。所现影像随自见分即通三性。而能熏成无记种子。此亦异性相顺能生者。谁言此相定随见性。若定随见生无记果。非性决定各引自果。若云六义彼说种子者。岂相熏彼见种。非亲因缘耶(云云)。
  论下文云。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云云)。
  疏三本云。谓随前熏时现行因力故。生善恶等功能决定。非难乱生○夫因缘者。辨自体生性相随顺。以善等不辨恶法等自体(云云)。
  论云。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或遮余部执色心等互为因缘(云云)。
  秘云。问。言引自果。即色心等各自种生。第七相分云何生八。答。是心相故。故能生心。问。所熏种为一为二。设尔何失。若唯一种。云何生虑非虑二耶。七相八见有差别故。若熏二种。能熏既一。种云何二。答。虽能熏一。由有本质。熏二无失。余难思择(云云)。
  同六(论八三业处)云。问。能熏七识非劣无记。云何能生本末异熟。答。相分熏彼本末之种。相分与见性必不同。熏彼何失(云云)。
  论七云。一因缘。谓有为法亲辨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现行者。谓七转识及彼相应所变相见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极劣无记。余熏本识生自类种。此唯望彼。是因缘性(云云)。
  灯一云(三类境)如第七缘第八。是摄相从见有覆性。从质无覆性。问。显依于质起。从本名无覆。显依于质生。从质名异熟。答。无覆是性类。影本俱无覆。异熟据酬业。影像非异熟。问。异熟据业引。影像非异熟。无覆是报体影像非无覆。答。性类是宽。本影俱无覆。异熟性局。唯本不通影(云云)。
  寻云。若尔。缘第八时。所变相分不名异熟欤。
  圆弘师章云。问。善等意识缘异熟识影像生起。如是影像随本性异熟性摄。性羸劣故。应非能熏。若尔。以谁为异熟识因缘。答。影像虽复异熟所摄。然以善等意识见分为胜友。承彼胜力得成能熏。论中此遮异熟心心所等者。此就见相俱是异熟及见异熟为语(云云)。
  以此文可知性决定引自果义并相分熏种欤。
  论下文云。何等名为能熏四义○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云云)。
  疏云。胜用有二。一能缘势用。即简诸色。为相分熏。非能缘熏。二强盛胜用。谓不任运起即简别类异熟心等有缘虑用无强盛用。为相分熏。非能缘熏。由斯色等有强盛用。无能缘用。异熟心等有听缘用。无强盛用。不相应法二用俱无。皆非能熏。即胜势用可致熏习。如强健人能致功效(云云)。
  灯云。能熏义中二有胜用。西明云。业感异熟心心所等。护法无异分别。门人分成两释。一云。业感定不能熏。唯法尔起○一云。业感有二。强者能熏。劣即所熏。若依此说等取劣者三藏意取后解为胜。又云。初释不许影像熏本质种。今谓。此说俱不应理。何者。初释本质非影熏成。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违护法释。第二解若是业招名为异熟。虽复引满二果有别。引同俱名异熟。并不能熏。俱异熟故。论不简故。无文证故○若非业引但分别生。即是能熏。性非异熟。是异熟生(云云)。
  问。转识熏自种。望赖耶可名因缘耶。
  问。以五识望赖耶。可有现行熏种子因缘耶。
  灯云(如上)。
  周记云。文谓如依止阿赖耶识等者。此说意云。一切种子平等同依阿赖耶。云如如者。相似义。应舍大论文熏种者。熏八识之种。而不唯熏第八识种。亦非转识。但熏自余故。言熏八(云云)。
  秘上文云。问。余有漏识。除生第八余有漏种。非八因果。何名二藏。答。诸有漏种本识性同。无别体故。转识与八互得为缘。俱有漏故(云云)。
  三类境三卷私记云。三性转识相见分等。皆缘本识熏种子。其所熏种皆名种子赖耶。是故现行转识识种子赖耶之因缘也。相分熏种亲生本识相见二分故。亦云为本识但因缘也(云云)。
  论七云○有唯说种是因缘性。彼依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云云)。
  疏七末云。以瑜伽第五十一及摄论。引阿毗达磨经等。说转识与阿赖耶互为因缘故。非彼自种子。可言转识更与本识互为因缘。故知现起六七与种子本识为因缘。即现行熏成种义故(云云)。
  义演云。非彼种子至互为因缘者。意说。非彼七识自种子生彼第八现行识。可言转识与本识互为因缘。此中说六七识与第八互为因缘者。以六七识为能熏。熏生第八见分自证分种。此种后时能生第八识故。证现行七识望第八互为因缘。不说五识者。五识熏种子能生第八识等见分故。亦不取本识名言种。本识名言种虽生本识。本识更不熏种。即更为因缘义不成(云云)。
  疏三本云。即第八识为六七识之所缘故。为相分熏(云云)(余文如上)。
  显幽抄五末云。问曰。若第六识与五七识熏种子时。即是因缘义。如何言前七相望无因缘义。答曰。第六识熏第七识种子时。刹那间即落起第八识。但与第八识相望即有因缘。第六与五七为不因缘义。难。若望异念。即种子落在第八。可第六不与五七为因。今第六一刹那间能熏种子。刹那间亲因缘义。如何不许。若不许者。即前来如何诸现行额上种子为因缘。缘答曰○(文广)。
  要云。第四说三相俱取现行及一切种。与转识互为因果故。摄论云。言熏习所生诸法。此从彼异熟与转识更互为缘因故。果相亦通也。又诸法于藏。识于法亦尔等(文)。
  种子熏习义捡诸文可抄之。
  问。以自类相生种可名因缘耶。
  论云。唯依此二建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云云)。
  疏云。唯种与现实名因缘。除此所余因缘无故。不以现行七识望第八现为因也。但取种子望后为因。又此中望体因缘体尽。若望果别。亦有种子生于种子。岂非因缘。由是此中但约体说。又说不尽。不说无漏故(云云)。
  义蕴。义演忠安记。西明疏等可见之。
  无性摄论二云。论曰。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释曰○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者。谓所余法摄持种子不相应故。若说五因为因缘者。即异门说阿赖耶识(云云)。
  次文同类五因缘解也。
  论下文云。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此二于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知假说(云云)。
  论七云。缘且有四。一因缘。谓有为法亲辨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种子者○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唯望彼是因缘性(云云)。
  论下文云。二果俱有○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后相违必不俱有。虽因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用。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云云)。
  疏云○种望于种既许异时。若入过去何者因义○论虽因与果○述曰。其因与果有俱者。谓生现。不俱者。生自类。虽俱不俱。而要现在可有因用。以有体故。若入过去。即无因用。体已灭故。未来亦尔。因用未生。体未有故(云云)。
  论云。依生现果立种子名。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但应说与果俱有(云云)。
  疏云○述曰。依生现行果之种子名为俱有。不依引生自类名种。何故尔耶。能熏生故。望异类故。果现起故。相易知故。种望于种。非能熏生。非异类故。非现起故。非易知也。此中不说故摄论第二云。不生现行名为种类。生现行时名为种子(云云)。
  秘云。论虽因与果至无自体故者。有义难云。因现有用。果非无。可说果由现因起。果在未来体非有。如何说果由因生。答。正由后果无。方说从因起。难。因体落谢。用常在。可言果由因用起。因体落谢。用随亡。后果无因不生起。有释。如下说云。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是故现因能引后果。破云。不然。此种子义前后相生因果皆实。彼说现识假名因果。不应以彼而证此义。详曰。余释有违。理如前破因生后果。今略答云。以落谢因生后果。因无后果可不生现因体用既非无。后果有因起何失。余难类思(云云)。
  别抄云。问。显扬论中。三种过破萨婆多五因。彼宗遂以三过迦。难大乘异熟因等。如何其难解云。大乘因果必定同世种对现在因果现俱皆依主释。又解。若种子自类相生。皆释现法施设立观。现在法有引后用等。如论广释(云云)。
  问。西明意依若唯始起有为无漏文立量云。见道初生无漏应不得生。以无现行无漏熏故。如兔角等(云云)尔者淄洲大师付何过耶。
  论云。若唯始起有为无漏无因缘故。应不得生(云云)。
  疏云。此下第二破立新熏○有为无漏即见道等。无本有种。无因缘故。应不得生。量云。汝初无漏不应得生。无因缘故。如兔角等(云云)。
  灯云。论若唯始起○应不得生。西明云。三乘初生见道无漏。应不得生。以无现行无漏熏故。今谓。此解不依论文。又复因有自不定过。为如汝初生见道无漏。无现行而得生耶。亦有两俱不成。三乘见道初无漏心。皆不许有现无漏心为能熏生。又亦自违。自初生见道无漏。亦不由现无漏熏方始生故(云云)。
  常腾云。文西明云三乘初生见道等者。解云。案西明疏云。此即正破难陀。谓若唯始起无本有种。二乘菩萨初生无漏无因缘故。应不得生。以无现行无漏熏故(文)文不依论文等者。解云。唐本不依论文○(如上)方始生故(云云)又案有灯本云。又复因有两俱不成。三乘见道初无漏心为能熏生(云云)今以此本为正。余本恐误。更勘多本(云云)。
  西明疏如此记所引。仍不抄之。
  问。疏释善等应为不善等种文。小乘可尔。为同类因故。秘师何释之耶。释云。此设许之。非彼本计(云云)付之。
  又方问。有人意释。小乘可尔。为同类因文。不善法与有覆无记为同类因。故为此说(云云)尔者秘师可许之耶。
  论云○有漏不应为无漏种。勿无漏种生有漏故。许应诸佛有漏复生。善等应为不善等种(云云)。
  疏云。此下第二破立新熏○若彼救言。以世第一法为其因缘○此义不然。论有漏不应○述曰○今以理征。若有漏生无漏。应无漏生有漏。许漏无漏得相生故○论许应诸佛○述曰○解曰。不然。以胜劣故。劣可为胜因。胜非劣因。若尔。不善应为善因。又若相违得为因者。善等应为不善等种。小乘可尔。为同类因。大乘不然。故以为难(云云)。
  秘云。疏善不善种小乘可尔者。此设许之。非彼本计。有云。有部除能作因余皆因缘。不善得为有覆无记同类因也。同谛摄故者。详曰。设彼不善为无记因亦不为证。此明善法为不善因故(云云)。
  灯云。论不善应为善法等种。云小乘可尔者。假设许之。非小乘许。又六因中小乘许为同类因故(云云)。
  又六因中以下文。或本无之。后书入之。
  肝心云。文小乘可尔为同类因者。北抄云○(已上)演秘指北抄文。即名有云也。演秘云○(已上)小乘学者诸师皆云。基师迷述小乘之义。小乘宗中都无此义。今案顺正理论第十六卷云。有异师说。又不应言善恶无记诸法现生。非前念为后念同类因。如世间种芽茎等。次第喻意者。种与芽与茎与叶。如次为同类因。是故异性以芽为同类因。此虽异师而同有部宗内师也。是故基师以为文耳(云云)。
  论下文云。四性决定○此遮余部执异性同生异性果有因缘义(云云)。
  疏云。遮萨婆多等善法等与恶无记等为同类因有因缘义(云云)。
  秘云。问。按俱舍云。谓相似法与相似法为同类因。三性五蕴自部自地。唯与自地自部为因。云何今云善望不善为同类耶。答。疏文言总。意谈不善得与有覆无记为因。以同部故(云云)。
  俱舍论第六云。同类因者。谓相似法与相似法为同类因。谓善五蕴与善五蕴。展转相望为同类因。染污与染污。无记与无记五蕴相望应知亦尔(云云)。
  顺正理论十六云。
  问。缘起经中内法异生不放逸者发福不动业。以如理作意为缘(云云)尔者可依无明力耶。
  问。资粮加行正位有漏善可感异熟果耶。
  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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