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2 65.P0403 成唯识论本文抄 (45卷)〖〗

2018-9-23 10:41 32088 0
简介
2262 65.P0403 成唯识论本文抄 (45卷)〖〗 《大正藏》第65卷No.2262  No. 2262 论第一卷本文抄一目次  辨教时段  宗家意立几时教耶  证果回心  互执有空  如来为除  爰引六经  深蜜三时  深蜜经 ...

2262 65.P0403 成唯识论本文抄 (45卷)〖〗


论第二卷本文抄八目次

  法执段
  我唯总执
  大乘无超地
  相应不相应
  猛赤段
  故今但难
  虽作青解
  三能变段
  异熟能变
  佛此亦缘
  不粗了故
  初能变段
  能藏所藏
  摄论因相
  因相广释段
  因相赖耶业种
  从余相分

  论第二卷本文抄八

  法执俱生分别段
  问。我法二执俱可缘蕴处界三科。两方。
  问。俱生我执可有别缘五蕴之义耶。进云。疏云。我唯总执(云云)。付之。
  问。付我执所缘且可有执佛性为我之义耶。两方。
  论云。俱生法执无始时来○此复有二○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云云)。
  疏云○然我本相即唯言蕴。其法本相言界处者。我作用义。故说言蕴。无为无用。计为我少。故不说处界。然说我为一及常者亦说有。于作受之用。其法不然。但计有体即计为法。故计于法亦依处界。处界即是真如择灭等。不了此界处而执有法故。下准此知。又缘识所变诸蕴处界。起自心相。执为实法。同前我中二解。然涅槃经。外道以佛性为我。此不相似。非我相故。无作用故。但名缘蕴法可与同。佛性不失法自体故。故于我中唯言缘蕴。虽无作用。缘有小功能故。法体不然。故通界处。又依于本质与相分。相似不相似合说。我中应言处界。故计佛性为我。若但依相似法为论。法中应但言蕴。以亲所取与本质真如不相似故。以前准后。前加处界。以后准前。应除界处。以亲相分唯有漏故。我执加取字。后依本质有无漏故。故减取字。又我唯总执故缘五蕴。法通总别故说三科(云云)。
  秘云。疏又我唯总执等者。执总聚法以为我也。问。别计五蕴亦为其我。何得名总。答。虽别计蕴。亦得总名。且如色蕴。含根境等。不同处界。名总无失。有云。且举总执。据实有别。详曰。此非善释。失疏本意。若一一蕴皆别别计。乃分别我。非俱生计故(云云)。
  灯二(论一)云。问何故法执通缘处界。我但缘蕴。答。法执通无为。得缘处界。我缘有为。不得通界处。又我执多一常。不缘于界处。法执非一常。故通界处。又解。依影略说。此解为正。辨中边论说蕴处界。皆为破我。故知我执通缘三科。此缘蕴等据佛法谈。外道不立蕴处界等(云云)。
  论第一。疏一末等。如第一卷抄执佛性为我事(如第六卷)。
  论第八云。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此所妄执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云云)。
  问。十地菩萨可有超地之义耶。
  灯云。问。断第六识俱生法执。有于渐顿次及超否。答。唯渐断次第不超。无顿得果及超地故。若尔。何故二乘断惑障。先伏后成超菩萨断所知。后超先亦伏。答。二乘得果易。先伏后成超。大乘证地难。无超可得伏。问。大乘难得果。唯次不言超。饲虎及掩泥。如何说超劫。答。大乘无超地。据此不言超。由精进促生。何妨得超劫(云云)。
  无量义经(十功德品)云。善男子。第七是经不可思议功德力者。善男子善女人○即于是身得无生法忍。生死烦恼一时断坏。升于菩萨第七之地(云云)。
  同经疏下(玄测)云○问。如何凡身即得七地。解云。持经功德不思议力。又解。凡身即得初地。
  初地即是变易生死○由依此义故作是言○得法云地。准此应知。或可别时意故作如是说。由此身中持经力故得第七地(云云)。
  千手经云。我于是时始住初地。一闻此咒故超第八地(云云)。
  三卷疏二(作者不知)云。始住初地者。得上伏忍金刚心。初得不退。说为始住。一闻此咒超第八地者。通达位中名第八地。从七方便入见道故(云云)。
  唯识论譣议第一(行贺)云。问。若准千手千眼观音菩萨。在初地一闻神咒超第八地。释迦菩萨超于弥勒菩萨四十劫者。位在何劫。释此义者。稍有数家义。超于十住第八住也。此释谬也。今准起信解。超劫者为怯弱根拥说(云云)。
  玄赞私记第七云○此亦示现(云云)(法花肝心同之)。
  大般若三百六十九云。谓诸菩萨从初发心勇猛正勤修行布施○般若波罗蜜多。以胜智见超过八地。何等为八。
  谓净观地·种姓地·第八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辨地·独觉地(云云)。
  子岛大般若抄云。以此超过义。可释一闻此咒超第八地之文(云云)。
  理趣分云○若有得闻此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净法门深信受者。乃至当坐妙菩提座○当经十六大菩萨生。定得如来执金刚性。疾证无上正等菩提(云云)。
  同经疏二(大师)云○菩萨十六大生。即义当十六劫。金刚性者。谓真如性○经十六劫得此真性故。由于此经。行前法行。能超生死。不经僧祇经十六劫。便入初地。以经所明实相之理有大神验。闻此法等故。超生死无边劫量。地前既尔。故能疾证无上菩提(云云)。
  清水注(云)。
  问。义灯中。付出小乘余部心心所缘境义。且化地部意。可许缘前后念心心所耶。答缘(云云)付之。婆娑论中。明彼部义。相应不相应惠俱时并起。相应惠缘不相应法。不相应惠缘相应法(云云)准此文。偏缘俱有法。是以本疏中。彼部意不缘前后念心心所(云云)如何。
  问。化地部意。述心心所法缘俱有法之义。相应惠知不相应法。不相应惠缘相应法(云云)淄洲大师何释此意耶。释云。相应四蕴。与此四蕴俱惠。缘俱起不相应蕴。不相应者。色蕴及前后四蕴。此俱惠缘相应法(云云)付之。
  灯云。婆娑复云。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说。惠有二种。俱时而生。一相应。二不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者。不相应惠知相应者。俱舍法师释云。言相应者。与同时起心聚相应。不相应者。即前后念。不与同时心聚相应。此之二惠更互相知。今犹未了缘俱有法言。及西方师义待后捡文。今又释云。言相应者即四蕴。不相应者即是色蕴。及前后四蕴。与四蕴俱。不缘自相应能缘俱起不相应蕴。名了俱有。智相应蕴前后智知。前后起智。即是不与此智相应。能知此智相应四蕴。即前后相应智更互相知(云云)。
  疏云。化地部说。缘共有法。西方师说惠俱五蕴名俱有法。五识依色根。俱有身中色等是根种类。故能缘之。意识唯依无间意。所依非色。不能依俱有身中色等。非根种类故(云云)。
  秘云。疏化地部说缘共有法者。按婆娑第九云。或复有执○不相应知相应详曰。释相应等。具辨如灯○有部破云。问。何缘不知俱有说法。答。极相近故○疏西方说惠俱五蕴等者。按婆娑第九云。西方诸师作如是说。与惠俱生诸蕴相续自身摄者。是俱有法。有部难云。若尔。眼识应不能缘取自身诸色。余识亦尔。彼作是说。五识能取自身中境。意识不能。有部难云。若尔。意识应不能取一切境界。便为非理。有部自云。此随转色及此随转不相应行名俱有法。详曰。化地西方二义大同(云云)。
  义蕴云。疏化地部说依由有法者。唯婆娑说○彼说意说。与此念四蕴同时而起。名相应。前后念五蕴及此念色蕴。名不相应。以此念四蕴能缘前后五蕴并同时色故。名相应知不相应。以前后四蕴能缘此念四蕴故。名不相应如相应。今言缘共有法者。彼部意说。四蕴心心所法能缘俱时色也。西方师说惠俱五蕴等者。化地部大乘相似。言五识依色根下释缘俱色(云云)。
  别抄云。如大婆娑○解云。彼部意云。彼惠有二。相应者。而诸心心所相应而生。不相应者。独头而生。谓二种惠皆不自知。由此二种更相知故。故知俱有也(云云)。
  婆娑论第九云。或有执。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众部○或复有执。心心所能了相应。如法密部○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说。惠有二种俱时而生。一相应。二不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者。不相应惠知相应者。或复有执。补特伽罗能了诸法。如犊子部(云云)。
  抄云论化地说。惠有二种等者。此即师意说。二惠一时俱生。虽一时俱生。不与心等相应。不与心相应。相应惠知不相应。不相应知相应。问。但知不相应惠耶。解云。与心相应惠知不相应时。亦知心王。为受想等。唯不知自相应体(云云)。
  问。大圆镜智可缘自相应心心所耶。
  论。疏。秘。要。
  如第八卷抄之。
  猛赤段
  问。论中述外人难云。我法若无。依何假说(云云)尔者。世间圣教我法俱难之欤。
  答。但难圣教我法也。付之。
  论云。有作是难。若无离识实我法者。假亦应无(云云)。
  疏云。此吠世师难也○初总申难意。次申理喻。后结成难。此为初也。如上所言。无实我法。世间圣教仍说有假。依何假说。不可假说牛毛而似龟毛。以其所似都无体故(云云)。
  论云。我法若无。依何假说。无假说故。似亦不成。如何说心似外境转(云云)。
  疏云。此结成难○今无心外我法真事。真事既无故。所说假依何得有。无所说义假法故。其体似法亦不成。似无依故。即义依体假。又所变之似既无。能说之假既无。所变之似不有。即有体强设假。此似既无。如何说心似外境转。外境无故。心何所似。谁似于谁。谁为能似。是彼难。世间我法标宗说无故。今但难圣教我法(云云)。
  秘云。疏世间我法标宗说无者。论主标宗无世我法。所以外人但难圣教(云云)。
  要云。我法若无依何假说者。所似既无。说谁为能似。能似假说无故。共法之似亦不成。不得别解义依于体等假。世间圣教二似俱不成故(云云)。
  论第一云。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颂曰。由假说我法○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文)。
  疏一本云。此显所执但随妄情。而施设彼为我为法。故说所执亦名为假。非彼体有可说我法二宗种假言。无体随情。无依于有。二假皆得○此显世间假我假法非必有体方说为假。但随妄情说为假故(云云)。
  同论云。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云云)。
  疏云。此显依他我法名假○即显圣教假我假法。有体施设·义依于体。二假皆得。由似我法能执妄情有主宰用现。说此依他为假我法(云云)。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第一揔问)实我实法不可得故(第二略答)如何实我不可得耶○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上来第一破我讫)如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由此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是故契经伽陀中说。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云云)。
  疏云。由此应知○述曰。下显世间说我法因。总结上也(云云)。
  有作是难(如上)然依识变。对遣妄执真实我法。说假似言。由此契经伽陀中说。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疏云。论然依识变○述曰。下显正教说我法因。依识所变见相分法。为遣所执。随情说假我法言。故非真实有(云云)。
  为令知文段由来。大概抄之。可见摩尼抄也。
  问。定心可作青等行解耶。
  灯云○言今缘青作青解者。此比量知。不称前法。如眼识缘色。称自相故。不作色解。后起意识缘色共相。作青等解○若尔。定心作青等解不。若不作解。云何遍处胜处作青等观。若作青等解。定心应比量。答。虽作青解。各附自体。不贯通余。得是现量。不净观等准此可知(云云)。
  秘上文(名句文)云。问。此名句二所诠自共。与现比量所缘何别。答。有同别○现量望彼而言同者○而言别者。名句所诠但依心变。无实体性。唯共相转。现量带诠。彼之二相总名自相。又现量心寻彼名言所诠之法。虽不定计名属义等。而作行解。亦与彼同。声不及处。智不转故。佛知彼无。以遍缘故。亦与彼同○若尔。寻句等智何量所收。答。定心缘名现量所收。寻名横计即是遍计。非量所收。若不横计。虽不作意。贯于余法。亦比量摄(云云)此释可秘之。
  因明疏下卷云。设定心中寻名缘火等。亦是假智。不同比量假立一法贯在余法。名得自相。各附体故。名得自相。是现量收。不得热等相故假智摄。如假想定变水火等。身虽在中。而无烧湿等用。如上定心缘下界火。虽是现量。所带相分亦无热湿等用。问。若尔定变水火地等。有湿热等用不。答。虽有用。而不烧心等。任运变中即是火体自相。定心亦尔。问。身根实智俱得火之自相。云何得有烧不烧异。答。火有微盛。烧不烧异○问。言修定者离教分别。岂诸定内不缘教耶。答。虽缘圣教。不同散心计名属我。或义属名。两各别缘。名离分别。非全不缘。方名现量。若不尔。无漏心应皆不缘教(云云)。
  同上卷云。五者现量。行离动摇。明证众境。亲冥自体。故名现量。能缘行相不动不摇。因循照境不筹不度。离分别心照。符前境。明局自体。故名现量。然有二类。一定位。二散心。定心微湛。境皆明证。随缘何法。皆名现量。一切散心。若亲于境。冥得自体。亦皆现量(云云)。
  三能变略标(古来称识所变段可寻之若依段初文欤)。
  问。就三能变识。且异熟能变识可通八地以上乎。
  论云。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云云)。
  疏云。多异熟者。谓此识体总有三位。一我爱执藏现行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萨○二善恶叶果位。谓从无始乃至菩萨金刚心。或解脱道时。乃至二乘无余依位。何名毗播迦。此云异熟识○至无所知障位。三相续执持位。谓名阿陀那。此云执持○以异熟名亦通初位故。论说言多异熟性故。不言初。以狭故。不言后。以宽故。宽狭何事遮不说也。此中意说重习位识。若说宽时。佛无熏习。说即无用。若说狭时。八地以后犹有熏习。便为不足。又但说因有虚妄位。不说于佛。故说异熟识。是多异熟性宽狭皆得。又为五位。一异生位。二二乘有学位。三二乘无学位。四十地菩萨位。五如来位。异熟一名通前四位。故言多异熟性。故不说余名。又十三住通十二故。又七地如枢要说(云云)。
  秘云。疏此中意说等者。问。何意须约熏习之位便取异熟。答。由前外难。若无实我。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前答彼云。我法熏习。诸识生时。变似我法。为此故取熏习位识(云云)。
  论云。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因故。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非谓一切(云云)。
  疏云。论此中且说至非谓一切。述曰。虽异熟果通七识有。今初能变唯真异熟。我所藏故。持染种故。名真异熟。非说一切业所感者皆初能变。持杂染种。即显善恶业果名识○我爱执藏。显初名也。言异熟者○或异熟因所招名异熟果(云云)。
  能变果识者。显此非是能变之中因能变也。
  灯云。论此中且说我爱执藏等。西明约引满异熟果简。不异本释。有解别简。我爱执藏目阿赖耶。持杂染种即目陀那。最初能变异熟果识名为异熟。今谓不尔。陀那通佛。非持杂染。故要集云。谓我法所依能变。于二位中别简六识。至第七地显我执位。真执藏处。八地以上除金刚位。持杂染种显法执位。俱唯第八。故颂偏说第八异熟。今谓不尔。若兼法执依。即初能变非最先舍。违下文故。今本释意。有二种简。一简他。谓余六识非真异熟。二简自。八地以去虽真异熟。非是我执恒爱着处。已舍我执故。故下释云。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又云。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藏初过重。是故偏说。若以异熟取法执依。摄此果相而为自相。何得藏初过重。又下辨舍。先阿赖耶。非异熟识。故今此文显简自他。但取我执所依持杂染种异熟果识。名为能变。非皆摄尽。故云且说(云云)。
  论云○颂曰。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论云。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此即显识初能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藏初过重。是故偏说(云云)。
  疏云○有情执为自内我故。解执藏义。唯烦恼障义。非所知障义○此不别执为其我所及与他我。名自内我。此即正解阿赖耶义。阿赖耶者。此翻为藏。藏具三义。如论已说。义虽具三。正取唯以执藏为名。不尔。二乘八地菩萨应有此名。三名阙一。即不得名○问。前言第八有三位名。何故于三能变之中。乃举异熟果相之号。于别释中。遂致染分藏识之名。论此识自相至是故偏说。述曰。此释妨难。三能变中举异熟者。如前已解。今由二义说阿赖耶。由此自相虽有三位。以彼藏名三位之中初位所摄。自从无始乃至七地二乘有学最初舍故。又以是名我执所执。过失重故。虽染分名亦通异熟。异熟之名望此仍轻。以此藏名通二种义。过失之重。故今偏说(云云)。
  论三云。此识无始恒转如流。乃至何位当究竟舍。
  阿罗汉位方究竟舍○又不动地以上菩萨○此位方名不退菩萨○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究竟尽故。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由此永失阿赖耶名。说之为舍(云云)。
  疏三末云○此师意说。无现执藏。瑜伽说此即名为舍。以阿赖耶是藏义故(云云)。
  论云。阿赖耶名过失重故。最初舍故。此中偏说。异熟识体菩萨将得菩提时舍(云云)。
  疏云。杂染执藏过失重故。有漏二位名最初舍。以二义故。此中偏说。唯说阿罗汉舍。不说舍异熟识等。此据舍缚。若据异熟识舍时。即阿赖耶同。故以体说异熟识舍。不说依转异熟舍位(云云)。
  问。付三能变且第二能变不言内思量有何故耶。
  论云。二谓思量。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云云)。
  疏云○若言此识实内思量。何故此中不言内者。通无漏说。佛此亦缘外境相故(云云)。
  下文云○此后二识亦通净名。非所熏故。又互显故(云云)。
  同一本云。论此能变唯三○述曰○此三能变。初之一名唯未转依。后之二号亦通净名。何故尔耶。下自当悉(云云)。
  灯下文云。论识以了别为行相故○第三能变即依局辨。云了境相粗故○第二能变亦从通解。恒审思量无我相故。或相影显。随其所应。在因在果故(云云)。
  唯识章云。或唯因说三○三十唯识云。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多异熟性故偏说之。阿陀那名理通果有。或因果俱说三。谓心意识(云云)。
  论四云。能审思量名末那故。未转依位恒审思量所执我相。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云云)。
  问。有漏第八识可了粗境耶。
  论云。三谓了境。即前六识了境相粗故(云云)。
  疏云○以前六识同了粗境。异七八故。合为一名。问。此前六识亦缘细境。如佛六识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二易知故。三诸有情共可悉故。四内外道皆行有故。五大小乘所极成故。六不共义故。七八二识不粗了故(云云)。
  秘云。疏六不共义者。简七八也。前之五义皆对佛果缘于细境六识明也(云云)。
  秘云。了境相粗故者。有义。应作四句。有了境非相粗。第七八识。有相粗非了境。六识心所。有俱非。谓七八心所。有俱句。第六心王。亦了亦粗故(云云)。
  论下文云。不可知者。谓此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或此所缘内执受境亦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故。名不可知(云云)。
  疏三本云○此中第二相分难知内执受境即有漏种及有根身微细难知。非执受境外器世界量大难知(云云)。
  瑜伽五十一云。云何建立所缘相。一由了别内执受故。二由了别外无分别器相故○复次阿赖耶识缘境微细。听惠者亦难了故○如是了别二种所缘故。于所缘境微细了别故○应知建立阿赖耶识所缘转相(云云)。
  显扬论十七云。又即此识缘境微细。世听惠者难了知故(云云)。
  论第十云○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有义。此品缘一切法○行缘微细。说不可知。如阿赖耶亦缘俗故(云云)。
  佛地论三云。如阿罗耶虽缘三境。以微细故。亦言缘境不可了知(云云)。
  秘第三(论三)云。如彼卷钞之。
  初能变  赖耶三相段
  问。付以能藏所藏等三义名赖耶义。且能藏所藏名大师何释耶。
  疏云。论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述曰。此释藏义○论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述曰。能持染种。种名所藏。此识是能藏。是杂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识为所藏。摄论第二等。非如大等藏最胜等中即能所藏(云云)。
  非如大等文。可见演秘释。
  秘云○又能所藏传有三释。一云。现行第八与所持种互为二藏。谓现持种。种名所藏。现名能藏。种生现识。识名所藏。种是能藏。二云。现初能变与诸转识互为缘起。名能所藏。本识为因。七识是果。七识为因。本识亦果。所藏为因。能藏为果。三云。以种望现。能熏七识。名能所藏。从七识生能生彼故。有义断云。然今论意依第二说。论主下释达磨经云。此颂意说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因果。故但应说。以现望现名能所藏。说为因果。后破疏云。言能藏者。但取现识能持种义。此即不然。论说能藏显是因性。不可现识与所持种为因缘。故下说现识能持种故名因相者。由能所持体不异故。能生诸法。说现望现名之为因。非说能持望所持种名为因也。又能所藏皆通种现。无别体故。详曰。虽有此断。理亦难凭现望于现。因缘岂立。现不亲能生于现故。若言非因由有其力与因名者。现望于种。何不行耶。岂现望种无有力耶。又疏后解因相之中。自断三相皆通种现。自既自击。何事斥耶。余多分别具如灯辨(云云)。
  灯云。论能藏所藏等。西明三释。第一八现望余现。第二以杂染种为能藏。种能持果故。第三现种俱能藏。意取第二。要集亦取第二为正云。杂染品种望本识体。但是所依。无因缘义。现行七识望第八现。亦无因缘故。第二释是彼宗也。然三相中因相与此义意稍异。今谓诸论说能所藏。不唯说种。且无性云。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能摄藏诸法者。谓是所熏习气义。既云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后云摄藏诸法谓是所熏。明说第八。非诸法种。若杂染种名为能藏。便证种子名阿赖耶。经部种子亦应如是。阿关第八。彼论又云○又若以世亲以第二世释第一句。即证种子名为能藏。何故无著论云。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谓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又即此识于彼摄藏。既言此识于彼摄藏。即应种子在现法藏。若如是者。何故复云或说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岂可执杂染种现以为我。故种子识言不目种子。由现第八能持种子。名种子识。故诸名中云。或名种子识能遍任持诸种子故。是故世亲以第二句释第一句。又无性云○又此论第三正释彼颂云。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依此建立阿赖耶名。准此。岂可但证种子摄藏果法名为本识阿赖耶名。又二。亦为有情执藏为我。若说种子。岂可执种以为我耶。若执现识。不应言亦○此论又言。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又解因相云。此识因相虽有多种。持种不共。故偏说之○(如下)。
  又云。三相中因相与此稍异者。此亦不尔。准此论文。与法为因。即是因相。如文具显。烦不能引(云云)。
  百法论演义抄三(怀古)云。
  问。大乘意能作等六因皆为因缘摄为当何耶。灯皆因缘性(云云)。付之。
  问。对法论中能作等六因皆是因缘性(云云)随转小乘说欤。
  问。以现行第八望余法。有遍行因义。引何文证之耶。灯引无性摄论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等文并杂集论遍行因之文为证。付之。
  问。灯中引摄论说遍行等三因即以异门说阿赖耶说也(云云)尔者此文意可许异熟因因缘之义耶。
  灯云。
  问。赖耶三相俱可通种现耶。
  问。摄论所说因相为唯种子将何。
  要云。准此中云。三相俱唯现行○第八三相。摄论第二卷以种为因相。诸法因缘故。现行为果相。二种所生故。现种俱为自相。现种俱为自体故。又说。唯现行。所藏处名所藏故。论本之文本意如此。又说自相因相通释第八现行及一切种子能藏所藏故。自相体通。一切种相应更分释故。因相亦通。其果相唯第八现种。除余种子。非异熟故。第四说。三相俱取现行及一切种。
  要决云。文又说唯现行○解云。此第二说。意云摄论三相如唯识论。亦唯现行。所藏处名所藏故者。是通伏难○新罗记云。论本之文本意如此者。唯识论本依现行第八识云。三相赖耶之本意如此(云云)。今谓不尔。若如是者。与第一说有何别耶。
  灯云。又此三相。文义意殊。准枢要中。一云。此论三相唯现。然曾闻释三相俱通种现二法。且对他宗举显胜者○理实俱通。以为了义○摄论但以种为因相者。性用别论。亲生诸法。现行不尔(文)。
  又据前总标。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以辨三相。故但说现。
  上文云○六因之中能作几因○且现行识望彼诸法。为能作因。能作因宽○又对法六云○虽现行识非诸法种。据能持种说为因相。摄大乘云。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虽说现识。亦得摄用归体名因(云云)。
  无性摄论第二云。论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识。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释曰○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熏习功能能为因性。现前能生杂染法故(云云)。
  同论廓疏云○二释因相中。文有三句。初言谓即如是一切种子等者。牒前种子为因相体。二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者。举所生果。三前现为因者。正显能生因(云云)。
  因相广释段
  问。以业种子可为因相耶。
  论云。一切种相应更分别。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云云)。
  疏云○言本识者。显种所在。简经部师色心等持种。亲生自果。简异熟因。望所生果非种子故。要望自品能亲生故。
  秘云○问。异熟习气为因相不。若是如何说生自果。不是如何果名异熟。答。传有二释。一云。因相。论举亲生影显业种。二云。但取等流习气。故今此云亲生自果。异熟因果依别义说。详曰。观论之意。后释为胜。寻论可悉(云云)。
  忠安记云○基云○测云○解云。理实异熟果种亦是因相。等流果体亦是果相。而论主因相门中说亲非疏。异相门中说疏非亲者。各举一义影略互显。和上云。基解似胜。所以者何。言种子者。亲约生自性体果之义。不据生异性果不种子故(云云)。
  文义记第五可勘之。
  论上文云。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云云)。
  疏云。今望能持。且说于现○实通现种。故下论文。一切种相应更分别。即通一切三性种子○现行为种等流依持之因。种子即是诸法因缘。皆因相也。问。何故果相唯异熟法。因相通耶。答。余法非异熟故。余非果相。诸法皆为因。因无别名。故现种皆因相。此即通出因相之体。由此三相宽狭有别。自相因相通一切法。果唯异熟(云云)。
  上文云。据实而言。现种俱通因果二相。然种果狭。唯业果故。因相亦通一切种子(云云)。
  论七云。颂曰。由一切种识○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别。此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种(云云)。
  疏七末云。即本识中能生一切有为法种○言异熟者。即善恶种望诸现种异熟生无记法。前生等流果种但各自性。即通三性漏无漏因缘种。此异熟果因但是善恶有漏增上缘种(云云)文广可见。
  问。因位无漏种子四分中何耶。
  秘云。论诸无漏种等者。问。既非异熟识性所摄。依护法义。是识分不。答。传有两说。一相分收。若尔。第八应缘此种。答。解一云。许缘无失。此释不正。一云不缘。但说见分亲所缘者皆名相分。不言诸相皆见所缘。若尔。不缘应非唯识。答。不离识故。唯识无违。问。设许缘彼。复有何失。答。因位第八唯是有漏。非有漏心所缘之相是真无漏。为此不缘。二云。既非见缘。依自证分。自证分摄。若至无漏。方相分收。净见缘故。有义断云。前解为胜。虽在因位非见所缘。是相分类。从余相分。相分所摄(云云)。
  义蕴云。论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者。问。无漏种子何分所摄。答。此无始来依识自体。即自证分摄。见分不取此为境故。非相分相。论言相分者约有漏说。问。既非见境。应非唯识。答。此同真如。亦是识之自体不离识故。亦名唯识(云云)。
  别抄云。问。无漏种子非有第八识体。自相相应等五门。是何所摄。解云。论无正判。且作一义。以无漏位净识所缘相分类故。相分所摄(云云)(思之更勘)。
  唯识义六卷私记云
  论下文云。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虽非所缘。而不相离。如真如性。不违唯识(云云)。
  疏下云。对治识故。体性异故。不相顺故。故非所缘。四分之中。依自体分。非即是识自体分收。性相乖故。若尔。本识既不变缘。何名唯识○由不离识故言唯识。此意即是非离识外别有实物。故名唯识。如真如性(云云)。
  上文(四分义)云○心所与心相应。色法心之所变。真如识之实性。四分识义用分。此上四类各一别义。又皆不离识。故并名唯。无漏种子但具一义。谓不离识故说名唯(云云)。
  伽抄十三云。问曰。无漏之种非妄习气第八缘不。有义。缘略故此中不说。又此义非也。谓心弱境强故不得缘。如摄论。闻熏习非阿赖耶所缘。仍依于本识。以强胜故。若尔。云何名唯识。若约无漏见分。此义又成。未起无漏心时。此应不名唯识。如摄论。依彼第八。以念俱随灭故。亦名唯识。以第八缘境为相缚所缚。说第八境皆是亲变。若缘无漏。即非相缚。故不缘也。第八望无漏种。即非唯识。如眼识望第八境亦非唯识。非所缘变故。问。若尔。无漏熏时。熏阿赖耶识不。若熏。如何不缘。问。若得者。第八缘种。如无色界。即为自证分缘等。若缘无漏种。缘自体耶(云云)。
  显幽抄二末云。问曰。有何行相不行缘有漏种子。答有三义故。所以不缘也。一者第八是有漏。正是无漏法对治识故。二者体性异故。三者不相顺故。即但而不缘四分依自证而住。问曰。第八识既不变缘无漏种子。即何成唯识。答曰。但有依持义。持令不散故。不离识故。亦名唯识也。譬如赤眼人把火也。亦如人顶上带物。虽不见。以顶持之。若第六即缘得无漏种子也。问曰。六八二识一种是有漏。如何即缘得无漏种子也。第八不缘。答曰。第六识即疏缘亲即非也。第八缘种子时。不许变影事须亲缘。即不许缘无漏种子也。问曰。既若不缘无漏种子。亦得名相分摄否。答曰。演秘有二解。一者无漏种子与第八相违不相分也。二者因中无漏种子是果中相分之流类。是相分摄故。亦名为相分也。若据扑扬。后义为善(云云)。
  文义记云○本有净种。此即净识相分类故。相分所摄义无妨(云云)。

收藏 分享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此篇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佛,意思是“觉者”。佛又称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世尊。佛教重视人类心灵和道德的进步和觉悟... more
联系我们
  • 45-47 Auburndale Lane,Flushing, NY,11358,USA
  • 718-461-1052 (证仁法师)
  • wenmao68@hotmail.com
  • www.xifangju.com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西方居 -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Copyright © 2000-2017 Metropolitan Buddhist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